為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秩序,確保工程建設安全、廉潔、高效,推進建設管理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發展,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出臺工程建設管理“打招呼”登記報告暫行規定。對工程建設中“招投標階段”“項目管理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結算審核階段”等過程中10種“打招呼”行為明令禁止。
規定明確,在招投標階段,禁止非項目相關人員在工程招標計劃、招標公告、招標答疑、開標評標定標、公示公告、中標通知書發放等各個環節為相關利益人請托說情。禁止直接或間接越權干預招標文件條件設置,明示或暗示招標人、代理機構等為特定投標人量身定制招標文件。禁止干擾評標(定標)委員會成員評標定標工作,違規要求設計單位對材料設備等設定特定參數、特定品牌。
在項目管理階段,禁止直接或間接干預中標單位選用特定的分包工程隊伍、材料或設備。禁止為參建單位在資金支付、變更簽證、違約追責、投訴處理等方面請托打招呼。
在竣工驗收階段,禁止明示或暗示項目管理人員對參建單位未完成或不合格的工程量予以確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禁止明示或暗示項目管理人員對不合格工程予以通過驗收。禁止在移交、質保金返還過程中,明示或暗示項目管理人員對不具備移交或質保金返還條件者辦理相關手續。
在結算審核階段,在審核過程中,禁止明示或暗示審核部門、協審單位對被審核單位降低審核標準、給予特殊照顧。
規定從工程管理制度入手,強化工程建設領域監督和約束力度,做好主動報告登記,守好廉政“底線”。對未如實登記備案的“被打招呼人”進行嚴肅處理,對“打招呼”行為進行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約談誡勉、通報批評或不良行為記錄等處理;對如實記錄黨員干部、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建設工程管理的“被打招呼人”進行保護。
同時,合肥市積極組織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專項治理工作,結合此次規定的出臺,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針對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環節存在的風險和漏洞,加強專項監督檢查,及時向插手工程建設領域干預行為“亮劍”。通過制度完善,規范工程管理,推進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確保重點工程建設提質提品。